苏州吴中十级工伤可以赔多少?
作者:北京市长虹律师事务所陈键锋律师
问题:
陈律师,男,51岁,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人。今年3月初,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某公司上班,不小心擦伤了右脚趾,导致第四脚趾远端骨折。
我在我们公司才工作一个月,4500块。没有工伤保险。
对不起,陈先生,右脚第四趾远端骨折了。是否可以评定为工伤十级伤残?如果能被评为10级能减多少?
北京的陈键锋律师回答说:
你好!你右脚第四趾远端骨折,可以定为十级工伤。
根据《工伤法》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,以及苏州市吴中区带薪停工期间的工资。具体金额计算如下:
1.一次性伤残补助金:7个月×4500元/月= 31500元。
2.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:3万元。
3.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:15000元。
4.带薪停工期间工资福利:3个月×4500元/月= 13500元(脚趾耻骨骨折,带薪停工一般为三个月)。
以上四项共计9万元。
备注:上述法律法规等。
1.工伤保险条例:
第三十七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职工,享受下列待遇:
(1)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。标准为:本人七级伤残工资13个月,八级伤残工资11个月,九级伤残工资9个月,十级伤残工资7个月;
(二)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。
2、江苏省实施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办法:
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,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:五级20万元,六级16万元,七级12万元,八级8万元,九级5万元,十级3万元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:五级9.5万元,六级8.5万元,七级4.5万元,八级3.5万元,九级2.5万元,十级1.5万元。
3.你的工伤赔偿除了上述四项赔偿外,还包括住院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带薪停工期满后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前的工伤待遇。
备注:本文为北京市长虹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陈键锋关于工伤的第565篇原创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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